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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《西游记》中的“女儿国”是否真实存在

2018-04-09 17:50:25  阅读:5841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撒贝宁

  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经常会看到关于女儿国的记载,《西游记》第五十四回就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取经时路过一个“西凉女国”,在这个王国里没有男人,繁衍后代都是靠喝湖中的水而受孕。而在历史上,唐玄奘曾亲自写了一部《大唐西域记》,记述了他到印度取经的所见所闻,尤其是对中国西部诸少数民族部落王国的记载非常详尽,成为研究当时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资料。在这部书的第四卷,唐玄奘记录了一个“大雪山中”的“东女国”,玄奘在书说这个王国“世以女为王,因以女称国”。那么历史上是否真的有女儿国,女儿国的风俗习惯是怎么样的呢?

  泸沽湖河畔的神秘“女儿国”

  泸沽湖距宁蒗县城72公里,被摩梭人称为“母亲湖”,素有“高原明珠”之称,是一个未被污染的处女湖。在现代文明的包围下,这里一直沿袭母系氏族社会的,过着“男不娶,女不嫁”的阿夏走婚生活,“女儿国”也因此得名。

  关于东女国的记载,史书上确实是存在的。据《旧唐书》第一百九十七卷《南蛮西南蛮传》记载:“东女国,西羌之别称,以西海中复有女国,故称东女焉,俗以女为王。东与茂州、党项接,东南与雅州接,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。其境东西九日行,南北二十二日行。有大小八十余城。”意思是东女国南北长有二十二天的行程,东西长有九天的行程,这是古代计划距离的一种方法,犹如今天我们某某地长多少车程一样。根据《旧唐书》的这段描述计算下来,东女国应该南北距离应该有400至800公里,东西距离应该有180公里到360公里。这段记载与《大唐西域记》中的记载大致是相同的。可见在唐代的确是存在一个东女国。

  那么这个东女国是不是就是传说的女儿国,《西游记》中的女儿国是不是就是这个地方呢?

  《大唐西域记》书影

  玄奘在《大唐西域记》中说东女国“世以女为王,因以女称国。夫亦为王,不知政事。丈夫唯征伐田种而已,东接吐鲁国,北接于阗国,西接三波诃国”,意思是在这个国家里以女性为王,女王掌握国家权力,她的丈夫也称王,但只是名义上的,并不过问政事,这个国家的男子只管种地、打仗,这个国家东接吐番国,北面是于阗,西接三波诃国。这与《西游记》中的“女儿国”是比较相似的。而在史书《新唐书·西域传》中则记载了这个国家的人是羌族,而且这个国家的西边还有以女性为王的国家,这样看来东女国确实是存在过的,它是古代西藏西北部山区靠近印度的一个小国家。

  《西游记》是吴承恩根据民间传说加上自己的艺术加工而成的神话小说,其中大量参考了《大唐西域记》的相关内容,从《西游记》中的“女儿国”的地理位置、风俗民情来看,它的原型就是史书上记载的东女国,但是这个东女国并非没有男人,只是男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,处处从属于女性,以种地和打仗为主要任务,家庭和国家的权力则掌握在女性手里。在朝廷中国王和官吏都是女人,男人不能在朝廷做官,只能在外面服兵役。女王去世后,在族群中推选有威望的女性接任女王。在一般的家庭事务中也是以女性为主,男女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,家庭中以母亲为尊,掌管家庭财产的分配,主导一切家中事务。

  在《旧唐书》和《新唐书》中,关于东女国的记载是十分详细的,中唐以后,随着边疆战争的频繁增加,民族之间的对立隔离越来越严重,民族迁徙和融合加速,从而导致东女逐渐缩小甚至消失,史书中关于它的记载也就越来越少了,但东女国的一些部落仍得以保存和流传下来。

  据四川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、四川康藏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新建考证,在南北朝至唐,青藏高原上有两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女权国家,西部的称西女国,东部的称东女国。东女国的中心就在今天的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,其中泸沽湖的扎坝地区则是中心,当地的摩梭人至今仍然保留着母系社会的风俗特征。“女儿国”的传说在今天听来似乎不可思议,但事实上它不过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留特征而已,也就是说史书中的东女国是一直继承着母系氏社会的传统,女人当家,男人耕种。

  丹巴古石碉楼

  至于东女国的婚姻习俗,并非象传说的那样是一妻多夫,而是约定俗成的走婚制。走婚的形式是“男不娶、女不嫁、结合自愿、离散自由”,男性和女性的一生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生活,有意相好的男女双方是通过男子的“走”而实现婚姻过程:男方晚上到女方家过夜,次日早晨回到自己的家中,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。有走婚关系的男女彼此称“阿肖”或称“肖波”。这种走婚关系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,也不注重门第,但并不是乱交,根据习俗,姨表、叔伯、弟兄、姊妹间严禁结交阿肖,男女双方也不能同时结交多个阿肖,但由于距离时间等原因,可以同时结交几个临时阿肖。男女生育的后代一律跟母亲居住在一起,跟随母姓,由家庭中的母亲,舅舅和姨母等共同抚养。男女双方若出现品性不端、感情不合等因素无法调和时,可解除关系,这种解除也比较简单,一般没有固定形式和手续,只需两个人说明即可,然后双方可以继续寻找新的正式阿肖,建立走婚关系。

  今天,在扎坝地区仍然以女性为中心,家庭主要事务由女性掌管,与东女国的“以女为王”比较相似。而且依然实行走婚制,男女双方相好时建立走婚关系,这种关系叫做“甲依”,由男方在夜晚爬上女方所居住的碉楼,与之相会,第二天早上就离去,以后可以保持这种固定的婚姻关系,也可以随时解除,别外寻找自己的对象,一般一个姑娘一生要结交很多个“甲依”,他们所生的孩子则由女方抚养,跟随母姓,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。

  《西游记》“女儿国”剧照

  由此可见,历史上的确存在着“女儿国”,但这个“女儿国”并不像我们在《西游记》等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全是由女人组成,而只是由女人主宰的一种社会形态,它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,是一种比较淳朴古老的社会机制,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闭塞,社会生产的严重落后,其部落民族的原始社会的形态得以延续下来。